一、采购人名称: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负压吸引泵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29.8万元
四、采购项目概况:
我院现用的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系统是由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套中心吸引负压机组组成,其中最早1套使用已15年之久,已到设备使用寿命,且存在泵体异响、设备效率低、供气不足等问题,影响医院的正常设备使用,为满足临床科室使用需求需对最早1套机组进行更换升级。现需采购中心负压吸引泵1台,采购预计总金额29.8万元。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由于本次采购的中心负压吸引泵是在原有中心负压吸引站房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的主要设备。新增加的该台负压机组,是为了替代原有最早的一套水环泵机组,将新旧两套机组并入医院现有的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系统中联机使用,新增加的机组设备需与现有设备互相兼容、联动,共用中央控制系统,配件、管路。为保证中心负压吸引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兼容性、统一性、连续性、稳定性以及便于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的延续性。
2. 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规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生产地址等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在设备使用及维修更新过程中,难免需要更换部件,很多部件是整机的重要结构及组成,与整机一同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部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已发生变化,按此法规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部件,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负责重新注册,且会面临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法规风险。因此只能使用原厂部件。
3.拟定供应商: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现用的医用中心负压吸引系统是由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故拟定供应商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
综上所述,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负压吸引泵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的相关要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
成都联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蛟龙工业港高新大道一座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9-3314508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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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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