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跨省异地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只需要支付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医院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目前,我院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于2017年7月已与国家医保报销平台联网,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院直报业务,包括跨省异地医保直报和跨省异地新农合直报。成为四川首批,广元仅有的三家开通全国异地就医出院直报业务的医疗机构之一。让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我院垫付,改变了参保患者住院需全额缴纳医疗费用然后再会参保地报销的结算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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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
跨省就医医保患者在院直报条件:1、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2、异地医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异地新农合患者持合作医疗证、转诊单就医。
报销政策: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适用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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