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市卫健委印发了《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备案确认书》,同意予以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级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备案,并要求承担主体责任,开展市级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印发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33号)文件规定,
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广元市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相关条件。为此,医务科和检验科积极准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于第一时间向市卫健委提交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备案申请和资料。
3月25日下午,市卫健委组织专家来院进行现场审查。专家们充分肯定了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一致认为可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成功通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备案,既是对我院核酸检测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我院面临的新挑战、新目标。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和动力,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切实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为有效控制疫情提供坚强保障,助力抗疫战役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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